近期,济南工行长清支行东关分理处营业人员抱着对客户高度负责的精神,堵截了一起不法分子伪造公章骗取支票案,杜绝了案件事故的发生,保障了客户的资金安全。
2008年10月17日上午9点,一“客户”要求购买济南四方嘉会超市支票,当班营业柜员孙丽娟、杜青和营业经理岳长青要求其出示办理业务的结算证,但客户解释单位原结算人员已经解聘,该业务今后由他本人办理,还说“就工行手续多,事情繁琐。”这时,营业经理又要求其出示单位公函、本人身份证,重新为他再办理结算业务证。此“客户”十分钟之后,持单位公章、财务章、公函及本人身份证又来到东关分理处,要求先办理结算证,后购买支票。柜员、营业经理接到相关手续后,经认真核对发现其单位公章与单位预留印鉴不符,又经网点主任再次核对后,已认定是“客户”伪造单位公章实施诈骗,遭到了济南工行东关分理处工作人员坚决拒绝。在工作人员准备报案时,不法分子看势不妙,离柜逃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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